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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在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复写形式)的下面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是不是

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在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复写形式)的下面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是不是 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在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复写形式)的下面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是不是我写的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 ==按手印,也就是说不需要在我写的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和我的名字和日期这些字上按手印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样如果以后有法律上的问题,对方就不能追究我的责任了,如果他们追究就是违法的,是这样的么?他会不会到时说他们有条例说明必须签字和按手印才有效呢?如果是这个情况那光签字还有法律效力么?多个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demp……(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11-29 14: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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