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撞电动车,对方不接受伤方医疗费用,对方拖着不处理
电动车撞电动车,对方不接受伤方医疗费用,对方拖着不处理 我骑电动车带我妈上班,我靠右边行驶右转弯,而对面靠左边行驶左转弯,就在转弯处对方撞上我妈的两腿。当时我妈是坐在我后面左侧方,对方在两车相撞时,没有急时刹车而是走我左侧边擦身而过。当时对方不愿带我妈去看伤,我就报了警,警察来了,把我们的车都拉走了,叫我们去看伤,看好了伤再来提车。我们就在附近的诊所看的伤,医生开好了药,叫对方付钱,可是他不愿付,我就询问了报警处,警方要我先付,开出收据再到交警来。可是打了两天盐水,我们钱付了,医生称电脑坏了打不出来收据,要我们等一两天,可是我没车上班不方便,我是受伤方而且也不是我的过错就不能先提车,等收据打出来,再拿去交警队,是怎么承担就怎么承担,医药费我都先付了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小妹198……(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2-1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