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因电动车相碰,并被对方出手伤人,我朋友在自卫中也打了对方,事情该什么处理?谢谢!

因电动车相碰,并被对方出手伤人,我朋友在自卫中也打了对方,事情该什么处理?谢谢! 因交通引起纠纷,在自卫过程将对方打成轻伤,这会受到什么惩罚吗? 

   双方都是骑电动车,由于对方从路边很窄的地方超车,导致我朋友碰到对方的车,我朋友就顺势看了对方一眼,结果对方口出狂言:看什么看。我朋友向对解释是对方超车引起的,结果对方脚踹我朋友的车,并折我朋友的后车镜,我朋友很生气,上去要抓住对方理论,对方却一手把朋友的眼镜抓在手上,对扔到马路上。我朋友又伸手要抓他,对方却威胁不让抓,但我朋友还是伸手出抓,没有抓到,可能碰到对方的脸了。对方拿起U型锁就打我朋友头部,我朋友也退回去拿U型锁与他对殴,后被警察制止并带至派出所。当时没有处理,让双言方去包扎伤口,然后作了笔录。
   第二天双方都去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我朋友是轻微伤,对方是轻伤(都是主要伤在头部)。


  我朋友去做伤情鉴定时,CT报告未取,所以没有带CT报告去,而且病历里也没CT的诊断结论。

  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周,这两天我朋友出现易疲劳、发虚汗和头晕现象,估计是因为头部受伤引起。

  在鉴定报告中,检验中写的是:“头皮:左前顶部见一长2.3cm的缝合创,创周见挫伤带;左枕顶部见一4cm*4cm的肿帐;左颞顶部见一5cm*5cm的肿帐;左枕顶部见一4cm*4cm的肿帐。面部:左眉弓区外见一长3cm的划伤;左下睑见一2.5cm*0.5cm的红肿,及一长1.8cm的划伤;左眶下区见一长1cm的划伤;左面颊见一长1.1cm的划伤”,而且身上还有多处伤痕。但是在报告的分析说明中说的是:“根据法医学检查所见,被鉴定人xxx因外伤致头皮挫伤,头皮创2.3cm,面部划伤累计长在4cm以上,眼部挫伤,依照....之规定,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我们对此鉴定结果存有疑问。而且现将CT的诊断报告取出,发现颧骨有骨折。
请问,这种情况下那现在再带CT报告和因伤引起的其他症状,要求重新做鉴定,可以吗?是否可鉴定为轻伤? 事情该什么处理?

  谢谢!!!

  急盼回复!!

  我只有5分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li……(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09-08-13 11: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