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道路施工造成路人受伤的赔偿问题
道路施工造成路人受伤的赔偿问题 2013年11月6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街路口因为内蒙古聚源市政工程公司进行自来水网改造,对路面进行了开挖,但是没有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也没有进行封闭式圈围,也没有派专人值守,造成我妻子摔入坑中,伤情具体诊断为脑震荡,面部多处挫裂伤,门牙断裂一颗,另外一颗也出现多出裂纹,医生诊断两颗门牙均需要进行修补或更换,上下嘴唇内部撕裂伤,共缝合十几针。目前病人已经出院,但是嘴唇及面部留有多出疤痕。目前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和解协议,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关于医药费,后期的修补牙及面部疤痕去除等花费。还有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用的赔偿该怎么计算索要,有无具体的法律条文参考,另外我需要对方就自己安全责任在媒体向我公开道歉,这个要求有无合理性。已经报警临河团结派出所出警并对当时的现场进行了录像取证,我们自己手中也有三段当时的视频及照片,还有我妻子住院第三天的面部照片。我想请律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我进行一下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xin……(内蒙古-巴彦淖尔)
提问时间:2013-12-10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