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因道路施工骑车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因道路施工骑车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我母亲骑电瓶三轮车在老沪杭公路(翁金线)自东向西行驶右转至花塘路(水泥路)时因路面施工(无警示标识)车辆发生侧翻人员严重摔伤。路面施工情况是:丁字路口在水泥路面开挖了宽50厘米的沟铺设电缆,沟回填后高低不平,未摆设警示标志,我母亲骑车转弯经过沟面后车辆发生侧翻,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现在动手术上了钢板,以后会留下残疾。当时报警了,交警做了记录。我们和施工方协调几次没有进展。我想知道该事故对方是否应该负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我应该注意收集哪些证据,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omad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9-05 20: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