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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因道路施工骑车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因道路施工骑车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 我母亲骑电瓶三轮车在老沪杭公路(翁金线)自东向西行驶右转至花塘路(水泥路)时因路面施工(无警示标识)车辆发生侧翻人员严重摔伤。路面施工情况是:丁字路口在水泥路面开挖了宽50厘米的沟铺设电缆,沟回填后高低不平,未摆设警示标志,我母亲骑车转弯经过沟面后车辆发生侧翻,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现在动手术上了钢板,以后会留下残疾。当时报警了,交警做了记录。我们和施工方协调几次没有进展。我想知道该事故对方是否应该负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我应该注意收集哪些证据,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omad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9-05 20: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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