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 有一妇女,63岁,上医院治疗肩周炎,再治疗过程中,医生将其肱骨扳断了。因其妇女是用别人的社保卡挂号,医生没有在病历上写过程,骨折是在三天后发现的,(当天补了病历),现就住在其医院,费用是签单的,医生已住院为由拿走了补的骨折病历,现医生又以各种理由不给病历,并扬言让我们去告,又说法院不会受理,因为没有病历等证据,我想知道医院这样的合法吗,还有我们去法院告会不会以证据不足被退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Cm6184(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9-24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