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拆迁办自己做主给我的房客13万补偿是否合理?
拆迁办自己做主给我的房客13万补偿是否合理? 律师您好!我是被拆迁户,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开小吃的,当时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应该是今年11月到期。是去年4月份拆迁办进驻的,当时拆迁办要我腾一间房给他们做办公室,我同意了,就和房客商量把剩余的房租退给他,可他不同意,说房子没到期。就是不肯给。他要他的装潢钱,我们的合同签的时候是说好拆迁的时候有评估装潢多少钱就给他多少。可是他嫌少。一直不肯腾一间出来。我们的房租是一年付一次,直到去年的11月底。后来他就不肯付房租了,我和拆迁办字都签好了,可是由于房客一直不肯交房,我一直拿不到钱。我们全家是靠房子吃饭的,就因为此事,我家的生活一度受到困境。他还要我赔他30万是20个月的经营损失。后来拆迁办就把我的拆迁款给了她13万,说是帮我赔给她的。他一年没给我房租我为什么要赔给他20个月的经营损失费。是否合理?不过我知道他找的熟人在拆迁办搞的鬼。拿了我13万。请问律师这算不算拆迁办弄虚作假,我该不该赔他13万?拆迁办还说不是拿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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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deguoq……(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9-22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