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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朋友晚上叫去吃饭,桌上7个人,俩个认识的,吃完了以后另个不认识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撞死了

我被朋友晚上叫去吃饭,桌上7个人,俩个认识的,吃完了以后另个不认识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撞死了 我被朋友晚上叫去吃饭,桌上7个人,俩个认识的,吃完了以后另个不认识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撞死了,那边已经赔偿他家5十万了,我和他不认识,逼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但是公司要我等干1个月才批准,说学习的那7天就是试用期,否则自离不给工资,请问他们的做法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3-11-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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