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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请朋友吃饭后朋友回家的路上死亡

请朋友吃饭后朋友回家的路上死亡 我对象请朋友吃饭,后又有其中一个朋友去请唱歌,共四人,有两人在市内住,有两人在农村,在农村的给打车回去的,其中一个到农村的时候又开自己的车回家,途中出车祸死亡了,请问我对象有责任吗?如需陪付,得陪付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红萍(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11-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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