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婚前共同买房,分手后,打过欠条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婚前共同买房,分手后,打过欠条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和男友双方两家在婚前协商共同买一套房,第一笔款是女方付的,男方付一万,第二笔大部分是男方家付款,女方付四万,装修款是以男方申请贷款,现在是由女方还款,房子户主是女方名字,分手后,女方给男方写过两年内还清所有支付房款的数额二十万,女方签字并按手印。如果女方在两年后未还清欠款,男方是否可以拿着欠条起诉,是否法律保护,法律是否承认,我很怕男方为此次事到法院起诉。谁能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瑶2519……(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3-11-2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