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与第二个老伴结婚12年,老伴2009年9月9日去世,2009年6月3日为我写下一份遗言,内容是他死后一切房屋财产(5间民房)归我所管,任何人无权过问。现在村中换房本,老伴有三个儿子,为房产问题和我发生纠纷,并拿出一份2009年8月22日的代书遗嘱,内容是老伴死后房产归三个儿子继承,我只有居住权利,在此期间如果再嫁或常住亲人家,他们有权处理房屋,两份遗嘱都未公证,我想问我能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18074……(山东)
提问时间:2013-11-24 13: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