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与第二个老伴结婚12年,老伴2009年9月9日去世,2009年6月3日为我写下一份遗言,内容是他死后一切房屋财产(5间民房)归我所管,任何人无权过问。现在村中换房本,老伴有三个儿子,为房产问题和我发生纠纷,并拿出一份2009年8月22日的代书遗嘱,内容是老伴死后房产归三个儿子继承,我只有居住权利,在此期间如果再嫁或常住亲人家,他们有权处理房屋,两份遗嘱都未公证,我想问我能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18074……(山东)
提问时间:2013-11-24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