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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男 49岁 居民户口 在某私企做宿管 2009年10月22日办理入职 每月工资1472元
工作期间生病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没给我交任何保险导致医疗费用自付。公司逼我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给结工资。没有工资就没钱看病。所以无奈签字。生病是因为疲劳过度,因为我每天工作12小时,每个月只休息4天分8次休完。如果是白天上班4天休息就分成16次休完。我咨询过,每个星期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2小时,而我的工作时间为每星期70小时,严重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公司在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没有给我一份,我已经去劳动仲裁申请补偿,请问我应该要多少补偿款?我是2010年9月15日被迫办理的离职,工作共计10个半月
因为劳动局给公司打过电话建议和解,公司找过我两次,他们只同意补偿保险的50%,其他医疗费、加班费、单方解除合同补偿金均不承担,并且不承认我加班。我和他们要合同也不给我。

谢谢大家 请帮忙出出主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ace`……(北京-崇文区)
提问时间:2010-09-2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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