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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契约可作为法律依据吗

农村土地流转契约可作为法律依据吗 律师您好,我是甘肃陇南西和人我有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想向您咨询,希望您能在百忙中给我指点迷津。事情是这样的:在1997年,我在高中读书,我们家只有六间土房,我弟兄两个,父亲考虑我和弟弟将来成家,没有庄基,于是就想联系人给我们卖一院庄基,没想到我二叔家庄基地多就给我们家买了4分地,当时是每亩14000元,路200元,共计5400元。在协商妥当后,我和二叔的儿子我哥在中间人的证明下写了契约,并当场付款。这几年一直相安无事,在今年我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卖时是农用地)通过。准备明年修房。可现在二叔的儿子说有个商人想把我们两家的地租下来建超市,(我和他们的在同一块地,卖时一分为二,他家的靠路面)我不答应租,于是他就百般阻挠,说他反悔了,不给我买地了,现在我二叔已经去世。请问我现在该怎么?这样我们和二叔家签订的契约可作为法律依据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809……(北京)
提问时间:2013-11-2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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