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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2010年7月进公司时,公司手续没有办全,没有公章,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当时签的合同是用A4纸打印,工资数额由副总经理手写填入,合同最后一页有法人签名(其它页没有,最后一页上无工资项),约定工资每月发55%,余下的钱年底给(目前只给了第一年的钱,剩余两年半的没给)。合同已于今年7月到期,目前仍在职,计划年底离职,请问我能不能索要没有发全的工资。(工资发放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无工资条和个税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从2012年6月份开始的)。
如果可以索要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签订的那种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rlj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11-2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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