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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租房的的问题!阅读清楚后回答!谢谢!

关于租房的的问题!阅读清楚后回答!谢谢! 本人、房东、中介三方在中介签了租房合同。

但是签约之前,中介一方并没有向我们说明要收取中介费,也没有向我们说明中介费的收费标准(外地和北京收费标准不一样,在外地是租、卖出的一方交付中介费,而租方的一方不用)

所以我们提出不租的提议,也与房东达成协议,中介一方也同意,走时我们和房东嘱托中介把合同销毁,中介也口头答应。

走的时候我、房东双方都没有拿合同,头疼的是我把自己的身份证给遗留在了中介处....

后来我们又找到了房东的房子,双方签了第二份合约,付了房租和押金,成功的租房。

2天后中介方6~8人手持本人身份证上门要中介费,并且拿出了几天前在中介签了字的合同表明签了合同就应该交中介费的观点...并且对本人家门各种踢踹,对本人进行了严重的语言攻击,严重骚扰本人和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并说要连续几天持续的登门「拜访」

至此,我想询问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果第一份合约是有效的,那么在第二份合约中写明「第一份合同无效」可以使第一份合同无效吗?

二,如果不能使其无效,那么我现在属于签了两份合同,以哪一份为基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bao_……(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11-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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