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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保住工作? 这样做是否情有可原?

是否可以保住工作? 这样做是否情有可原? 我老公是在事业单位上班,2年前我们生了一个小孩,当时年轻没有结婚,所以把小孩子的户口上到了她姐姐的名上,给她姐姐做儿子,因为她姐姐身有残疾,属于那种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老了总要有个依靠吧```当时我们就这样想的。 去年12月我去检查又怀孕了,就决定生下来,毕竟我老公是有单位的,所以就没那么名目张胆的出去走,后来还是让当地计生办的知道了,最终罚了款。我想知道既然罚款了,那么如果有人心怀不轨去纪委检举,像我们这种情况,我老公的工作能不能保住?这样做是否情有可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HY7385(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0-09-18 14: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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