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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和邻居签过一份协议是:我同意把土地证上包含的一块地方作为过道供他行走,但是他并没有给我任何形式的补

我和邻居签过一份协议是:我同意把土地证上包含的一块地方作为过道供他行走,但是他并没有给我任何形式的补 我和邻居签过一份协议是:我同意把土地证上包含的一块地方作为过道供他行走,但是他并没有给我任何形式的补偿。
我想咨询:1.我必须遵守这个协议吗?2.如果将来拆迁,这块地方的归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ushi……(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11-14 21:2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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