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公家分的废地作为猪圈,但是没有字据,后公家又分了口粮田给邻居并有字据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可以找村委解决这件事。
对方建筑,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既然废地都没有手续,属于集体所有。你们无权主张。
如果邻居违章建筑,您投诉或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协商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确定使用权人。
您好,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维权。
您好!是可以找村委解决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