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个普通公民请求维护合法权益
一个普通公民请求维护合法权益 在2010.7.24日债务纠纷中 对方10几个人 他们中间有人持刀有备而来 债主是我亲戚打电话叫我去 我不知道厂方叫了10多个社会青年并且持刀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到现场 然后其中一个打我的人被我报警一起随处警带到当地派出所 我是报警人员 我并且要求要去医院看伤 我方没一人动手 但是却被以聚众斗殴刑事拘留其中对方2个取保候审 本人15天改处行政拘留无罪释放 然后我立即去医院看伤 医生注明左耳外伤鼓膜穿孔 有鼓膜穿孔照片 我持鉴定书去法医鉴定,法医说因为15天拘留时间太长鼓膜穿孔处看不到血迹依据不足而拒绝鉴定 我已经被拒绝2次鉴定。至今整个案件材料为何未送检察院。本人已经造成严重耳聋 至今一分医药费没得到 维护合法权益 谁能主持正义帮我法医鉴定 维护一个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孙爱权(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0-09-17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