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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有房无宅基,还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吗

离婚有房无宅基,还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吗 我与丈夫已经离婚有10年了,离婚时是因为丈夫有外遇,所以我有分得一半的房屋,宅基地归丈夫所有。女儿归我。离婚后丈夫又再婚,并生有一儿子,还住在原来在房子里,我和女儿成了有家归不得,丈夫不让我们走在他的宅基地上,如今女儿已到结婚年龄,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村里申请宅基地,重新造方给女儿结婚用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ilenc……(江苏)
提问时间:2010-09-17 21:2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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