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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子的宅基地登记他爸的名字,离婚该房是否可以分割?

房子的宅基地登记他爸的名字,离婚该房是否可以分割? 一、基本情况:
    女(我)方:广东省汕头市郊区一农村妇女,一直无业在家做家务。
    男方:广东省汕头市郊区普通农民,从事铝合金制作、安装工作。
    双方于2002年结婚,婚后至今无生育子女,感情一直很淡。2009年初我因吵架而被男方赶出家门,过了几天(春节)来我方父母家提出离婚,说财产我方一分钱没什么都没有,我方父母没答应,之后男方就去打工了,过了些日子我回家发现房门换了锁,之后我就一直在父母家生活,已是差不多一年时间了。
    二、财产状况:
    1、家里没什么存款,男方存款多少不知道(估计也没多少)
    2、结婚时男方他爸的老房屋(也是现住的房子,大约24平方)
    3、结婚后购建的房屋(面积54平方,首层混凝土结构,宅基地登记男方他爸的名字,2008年末男方交付地款,2009年初建造尚未装修和居住)。
    4、说明:(1)、男方他爸已在2008年初过世。
             (2)、男方有一共兄弟三人还有一个妹妹。
    三、2010年2月26日双方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有不同意见:
    1、男方表示:双方自愿离婚,财产方面女方什么都没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2、女(我)方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现住房屋(老房屋)和结婚后购建的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40000元,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男方不肯答应女(我)方要求,因此不能离婚。
    四、现我方很是无奈又迷惘,这样一直拖下去最后吃亏的是自已,所以诚恳的向法律人士请教几个问题:
    1、我方要求是否合法? 
    2、婚后购建的房屋的宅基地登记男方他爸的名字,而交付地款及建造都是男方。请问离婚该房是否可以分割?
    3、如果男方他爸有遗嘱表示宅基地归其他儿子,离婚该房是否可以分割?
    4、如果先提起诉讼,就上述财产情况,应该注意什么?
    5、如果先提起诉讼,除上述要求外还可以要求什么?胜诉的机率有多大?
    请热心的法律人士给予帮忙指点迷津,无尽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yz810……(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0-03-0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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