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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在连云港租房,当时并未与房东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与一张房租与押金的收据,房东在收据上写了一些事项,大致就是说如果我住不满一年,就不退押金与房租,当时我只是将它作为收据,并未细看。但是后来发现不对,向房东提出质疑,房东一口咬定,我当时说要住一年,可我明确知道,我当时和她口头协议是说要住九个月。现在我希望她把合同签成九个月,或者是退还我的房租与押金。但是她不同意。
    可我现在还没有住进房子,距离搬入时间30号还有十多天,我觉得还是可以退的。而且我们的协议完全还处于商榷阶段,并没有书面合同,她这样扣我的钱,合理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yy030……(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09-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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