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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使用纠纷

租房使用纠纷 本人承租了由政府某部门下的拆迁事务所名下的一处房产,是一处由两间门面铺带楼梯和二楼一层组合的房产.在租房合同已经签定好了之后租方才提及二楼的广告权已提前租给某电信部门,并且说是广告做在二楼的墙体外围.到广告具体施工的时候,施工单位是把大型的广告支架全部架设在二楼顶上,且总面积达三百多平米的翻板牌.我先说明一下这处房产的情况,房子属于三至五年的临时建筑,所以本身并不具备超重的承受能力,且楼顶只有12公分厚.现在施工单位没有任何加筑加厚的情况下强行按装了十多根高达五米以上的钢结构支架,而且已有一个位置的房顶被打穿.
  出现这们的情况后我及时和租方,也就是拆迁事务所联系,要求其出具一份有效的补充协议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但被之拒绝.或者我是否该直接和广告承租方来交涉?
  出现这样的情况,作为受损方. 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请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龙游蒙氏(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0-09-0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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