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 我2001年8月进目前这家外企,2010年8月合同到期,期间是一年一签。到今年的8月31日,单位都没直接通知我合同的事宜(我提交了申请签无固定合同的申请),31日晚从其他同事那得知,单位已经安排了其他人员接替我9月1号的工作。问人事这是怎么回事,人事回答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这叫自然终止,现在单位只肯赔08年后的三个月工资给我,说是按照新劳动法。请问单位这样合法吗,我该怎样得到我的合理赔偿(不是应该一年一个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d618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9-17 12: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