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求助,劳动合同终止
求助,劳动合同终止 2008年7月我与现在公司续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工资为本市最低工资,但是事实是远远高于最低工资,公司解释说合同上的工资不影响事实工资。
2009年时公司降薪,2010年7月,合同到期,我提出不在续签,要终止合同,公司以提高待遇挽留我,让我继续工作,但是已经两个月过去了,公司即没有提高我的待遇也没有与我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我现在想终止劳动合同能否拿到补偿金,如何补偿。能否申请失业保险。
公司提出合同到期了还继续工作的默认续签上份工作合同,但是上份劳动合同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公司可以随便降薪,而且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提高了。上份工作合同还有法律效果吗,我拒绝这种没有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合同能否得到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psh(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09-17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