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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执行问题

支付令执行问题 执行局判了第一个执行支付后,又有五人申请支付令,按原来是排队先执行完首位后,依次再执行后五人。但福贡法院执行局说:现在有新规定,首个与后五人一起,共六人按借款总额比例分被申请人3000元工资支付申请人。请问:第一位与后五个按比例执行可以吗?因为第一人强制执行已经生效,后面来的应该等执行完第一个后,再执行给后来的几个。按福贡法院执行局说的新规定是什么?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GLH12……(云南-怒江)
提问时间:2013-11-07 15:2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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