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尊敬的律师我这样的情况重婚罪成立吗?
尊敬的律师我这样的情况重婚罪成立吗? 我妻子于98年因病后无行为能力,其后我妻子一直在她父母家照顾生活,我们无小孩,至此开始了分居生活,期间我付生活费,我独自在外生活期间认识了刘女士并合作经营点小生意,后刘女士和我哥拿证结婚并有一小孩之后哥嫂因故离婚,离婚后刘女士因居住困难并没有离家,因需要共同照顾老母亲我和我哥及前嫂共同居住在母亲家里,哥嫂见我无小孩便将他们的小孩给了我 由于我妻子的父母将我的户口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控制,我多次索取证件无果,期间我和刘女士合作经营的小生意没有间断,小孩现也叫我爸爸,我和刘女士也上述缘故同进同出,在外人眼里我和刘女士就像夫妻关系,现在我妻子家人已经通过法院判决将我的监护权变更到了他们,同时以我妻子将来要有保障的要求要我同意变卖我和我妻子的房产,我如果同意变卖房产他们将考虑撤诉 估计他们是起诉我和刘女士重婚,并告诉我他们已经收集了我和刘女士在一起的相关证据,尊敬的律师我这样的情况重婚罪成立吗?谢谢解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80725(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1-02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