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群体砍人,应该怎么处理!
群体砍人,应该怎么处理! 我是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联盟村下元组徐甲,因2010年9月7日下午与我同组的徐乙家发生口角之争,其原因是:
我妈因为头脑有二十几年的精神病,在去年下半年我不在家,我妈骂了徐乙的老婆,当时她老婆就打了我妈,造成脊柱骨破裂,当时徐乙家买通我县人民医院,隐瞒事实,告诉我的大哥说没有事,就让我大哥送回家了。今年我妈因腰痛无法下床,我于(2010年9月7日)再次送县人民医院,医院医师告知:去年因为脊柱骨破裂,没有急时医治,现已经长出了软骨,需要开刀手术,手术费需要40000多元。当天下午2010年9月7日下午我就背我妈回到徐乙家说道理,想不到他(徐乙)家女儿马上就打电话给他老公(女婿),他(女婿)叫我县八个地痞(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拿着砍刀,到过我村来,因为当时我躲在我邻居家也被发现,当场把我砍了七刀,现在我县人民医院治疗,徐乙说私了,赔偿40000元,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徐厚孙(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0-09-15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