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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本企业工龄”计算的规定

关于“本企业工龄”计算的规定 通过正式组织调动(也称商调)进入新的单位以1996年8月26日为界限,凡1996年8月26日前商调的,调入前工龄算作调入后单位的本企业工龄;如1996年8月26日后调动的,调动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从进入调入单位之日起算,调动职工与调入单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个规定是出于什么法规或文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草民维权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11-01 10: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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