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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土地租赁纠纷

土地租赁纠纷 老王在2007年与村委会签订期限1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开塘养虾,2009年起至今转租给第三人。2012年,村委会新任的书记要求老王提供租金交纳证明,老王仅提供了2010年的交纳证明。村委会遂未和老王协商的情况下,仅口头告知要收回土地,就推平了鱼塘。老王要求村委赔偿损失,他提出要求:1、赔偿开塘费18万元。2、剩余5年的收益损失。请问:1、老王的诉求是否合法?2、村委会是否有过错,应当赔偿哪些方面?第三人和村委会发生关系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gai……(上海)
提问时间:2013-10-2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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