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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不同意离婚,走法律途径时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丈夫拒不同意离婚,走法律途径时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夫妻因草率和婚前缺乏了解而结婚,至今一年多的时间了。婚后性格不合确无和好可能,而且都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遂提出离婚。丈夫拒不同意,现在只能走法律途径,请教以下问题:
1、提出诉讼后,如何保障自己利益?在走法律途径这段时期内,双方各自产生的债务、财产收入界定?如何保障被告方使用“拖”字诀,希望离婚前分得更多原告方财产、增加更多原告方债务?
2、原先结婚前有预定彩礼,但男方由于各种原因没支付,只是保留有原先的约定,这约定由男方保留,被告可以以这约定要求补偿吗?
3、夫妻认识前,男方就盖了房子,男方全家人都住在那里。领了证后,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开始大面积地装修,所有的钱和欠条都是男方自己操办。请问,这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债务,还是男方一人的?
请问现在可以诉讼离婚吗,以上的问题又会怎么判决。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一生水GG(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3-10-2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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