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闹市区路边因对方无牌照车辆停车堵路产生纠纷与对方争执过程中被对方打伤
在闹市区路边因对方无牌照车辆停车堵路产生纠纷与对方争执过程中被对方打伤 两个月前在闹市区路边因对方无牌照车辆停车堵路产生纠纷与对方争执过程中被对方打伤(对方也在此过程中受轻微伤)本人医疗费用和各项损失13000多元,对方医疗费用和各项损失3000元,现在对方不接受民警调解,我是否能起诉?而且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民警要求本人交付派出所,所谓:押金10000元,但并未要求对方交付押金,民警给出口头答复为等法院有判决书下来再来拿钱走人。而且交付的所谓押金并未给任何收据收条之类的手续。请问这两个问题我现在能否起诉对方要求赔付除对方医疗费损失外的多出部分?能否一并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88844……(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10-28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