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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出现工伤,能否要求赔偿

出现工伤,能否要求赔偿 是这样的,我今年4月底入厂,在5月中旬出现工伤事故,当时是在工作的时候 因为别人的原因讲右手大拇指的指尖切去一小节,大概二分之一指甲左右的长度,后来送去医院做手术 6月初出院的  住院二十来天左右   医药费是厂里付的,因为进厂的时候说好是三个月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出事  而且没有签合同  现在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  厂里也没有说要签合同  也没有说要赔偿  最主要的一点是   当时住院的时候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  不是自己的,  请问  我现在是否能够要求厂里赔偿损失?  
       敬候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ren……(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3-10-2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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