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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欠薪,个人提出辞职是否一定要有书面辞职报告

单位欠薪,个人提出辞职是否一定要有书面辞职报告 本人在单位工作3年2个月,单位从2013年2月至10月8日一直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工资(期间分两次给过3500元生活费),10月9日申请的劳动仲裁,当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辞职,10月10日也给直属领导打过电话表示辞职,而后就没有去过公司,1:不知道是否一定还需要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没有书面辞职报告在劳动仲裁时是否对自己不利:3:这种情况拖欠的工资能否要回?4: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5:电子邮件是否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rkbo……(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3-10-2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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