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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重组后的公司是否该承担原公司的违约责任

重组后的公司是否该承担原公司的违约责任 本人于2010年在衢州认购了一预售房。按合同约定该房应与2012年12月31前交付。但由于该房开公司内部出现债权纠纷导致了不能如期交房。而后该公司经破产重组并由重组后的公司完成后续的工程。我的问题是;我们的房子被延误交付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1859……(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10-21 19:4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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