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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结束后押金不退还,借口是我跟公司的另一个合作人的账目不明,请问合理吗?

物流公司合同结束后押金不退还,借口是我跟公司的另一个合作人的账目不明,请问合理吗? 是这样,我想问一下,之前我跟朋友合作加盟了一个物流公司,起初谈合同时押金是我朋友给的,后来一年合同到期,我们重新签订合同时,就用原来朋友给你的押金,分开重订了两份合同,因为我们要分开。公司已经同意签订了。 后来我工作的问题,打算不做物流了,按照月底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同意了,结束一个月后可以退换押金

可我那个朋友说我们账目没算清,阻挠公司给我退还押金,因为他们目前还在合作。公司不退给我,说让我们搞清楚账目,我朋友同意了,公司再退给我,请问这个合理吗? 

麻烦律师帮帮我,我跟朋友之前的账目比较麻烦,我们都亏损,可合作最后三个月都是对方管理账目,我算了一下,我们亏损的都差不多。主要货车是对方出的,车有点损坏,但分开时,点朋友的东西我都没要。这个应该跟我公司退还押金没有关系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宝125(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10-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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