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物品非人为损坏该怎么解决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不是你人为损坏的不用赔偿。
需要鉴定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是承租人导致则需要赔偿损失。
如果那您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是人为损坏,则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