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分配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若没有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男方父母未立遗嘱,在继承范围内为共同财产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该遗产系男方根据其父母生前遗嘱继承所得,则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如果是根据法定继承所得,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继承范围内为共同财产
如果其父母遗嘱明确表示房屋赠与男方,则为男方财产。若无明确表示,则按法定继承。
有夫妻共同财产
是共有财产的,欢迎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