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协议合法吗?
,如业务员不想再本单位工作,须在六个月之前提出离职申请,且两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的相关工作(此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违反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通知。2年内不能从事,没有竞业禁止赔偿的约定,该条款不合法。既然2年内不能从事,公司该进行赔偿,没有赔偿不合法。
任何不轨行为,没有作出具体解释,不能任意扩大。不轨指什么呢,私人之间的吃饭是不是不轨,没收也没有依据。
总之,公司的条款,几乎在法律上都是有问题的。通告全行业,那就侵犯名誉权了。
公司的做法违法,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