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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农村公共用地改造是否可以被村干部,(包括照顾形式)卖给非本地村民(户口已牵出)做宅基地建私房。本

急。农村公共用地改造是否可以被村干部,(包括照顾形式)卖给非本地村民(户口已牵出)做宅基地建私房。本 我家农村户口是独生子女的现房朝南2间。房子围墙西边原本属于公共用地是厕所20平方左右,现在国家有文件规定厕所要跟居民住房要保持距离,所以要拆。现在这地已闲置,上段时间这地被村干部卖给隔壁邻居非本地村民改造小屋,(小屋是否有标准高度)也就是我家正面围墙西边造房(跟我家出入口同方向)。现已快造好(朝西房就是一楼带二楼砖头扶手那种没有屋顶那种可以晒东西的)。。小弟万分感谢正确回答问题者,想想父母辛苦一辈子现在都老了落叶归根了住的舒服点都难。已跟村干部协调过。答应不扩建用地,现在问题⑴处于照顾他们这样买卖公共用地造房是否合法?⑵农村建房是否应该做到合理规划化建造?⑶要是上述2点都允许的话,那农村建造小屋是否有标准高度呢?小弟万分感谢。我原出全部积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ohux……(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0-09-09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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