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法律武器该怎样运用?
法律武器该怎样运用? 我和别人合办了一个幼儿园,但还不到一年两人就合伙不下去了,账却一拖拖了两个多月还没结,钱也在她手里。气愤之下我自己另办了一个幼儿园,在开学的第一天她居然到我这里闹事,她先动手打我,我们俩就打了起来,这一下来,我们俩都受了伤,别人把她拉回家的时候她到处说头晕人难受什么的。当时我觉得俩人都受了伤,就没有报警。两天后我到她家里要钱,我老公怕我们会再次动手,也跟了去。谁知没讲到两句她又动手打我,我们又动起手来,我老公想把我们俩拉开,他婶婶怕别人说他也参与打架忙把他给拉了出去,结果我们被邻居给拉开,那一打架我吃了亏,我只抓了她头发,她又是打了我一巴掌我踢了我几脚。谁知我在回家的路上被她上大学的女儿突然袭击,把我推倒在了别人用来造房子的一堆砖头上,我后背的骨头和手臂都受了伤。后面她报了警,民警把她带去拍片、做脑电图等等总共花了一千零五十。到我这边只是问了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而我却因为觉得自己年轻,没有到医院检查。现在她在派出所说我告我老公擅闯民宅,还要我赔医药费,我该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优沙娜(江西)
提问时间:2010-09-0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