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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职工被辞退后的赔偿

企业职工被辞退后的赔偿 我是河南某生产企业职工,我05年参加工作,于去年7月份离职,公司开有离职证明(红头文件),间隔一周,因个人原因又与该公司人事联系,8月初回到该公司,以新进员工身份实习,但公司一直未与我再签订劳动合同,养老、医疗、失业险每月从工资上扣除,现我公司裁人,所裁人员赔偿为:满一年工作赔偿一个月工资,满两年赔偿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我想问下,1、我的情况是按照05年工作开始算赔偿金,还是按照去年8月份开始?2、我能否要求从去年8月份到现在给赔偿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小职工一(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3-10-0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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