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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您好,我家有兄妹四人都已成家,在2000年父母有一栋一层老房,当时老人叫我们四家都来出钱一人一层修在一起,当时,老二已在深圳工作,在修之前父母和我们一再给老二做工作叫他出钱也来修,可他说怕扯皮,不修,于是我们为了满足父母心愿就修了五层。可到了2013年老二听说我们这里要征收搬迁,他就提出这是老业应该要一层,说给我们补赏一些钱也就是按13年前修的价格去补,所以觉的老二这样做不合理,想咨询法律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95337……(湖南)
提问时间:2013-09-30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