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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编制教师解除聘用合同
全额编制教师解除聘用合同 我参加某县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各项程序被录用,由于个人原因(个人对学校的管理方式不适应,父、母生活自理困难,上班的地方离父、母居住地太远,无法照顾父母。两方面的个人原因导致我现在严重失眠,都快成抑郁症了。)被迫工作24天后,向学校提交辞职报告。但按照合同内容“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本人向学校校长明确表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内容继续工作。 但第二天校长说“辞职报告已经交到局长处,已经和教育局沟通,人员很快到位,你抓紧办理你的手续,不用上班了”。我现在在学校住着,辞职报告正在受理中,我个人也是积极找教育局长协商,但局长总是推诿和躲藏。我现在就是想尽快解除聘用合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个人疑问如下:
1、合同甲方法人为教育局长。辞职报告是由校长交到教育局长处,校长并未当场签字,教育局按我不履行合同,视为我给教育局造成损失而我又拿不出书面证据怎么办?
2、本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不一致,本人能否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
3、违约金是否应该支付?教育局的损失怎么计算?有哪些依据?以下为合同内容:
九、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签约上岗后,原约定的服务器未满而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壹万元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su……(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3-09-2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