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教师聘用合同终止的问题
关于教师聘用合同终止的问题 你好,我是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于2012年7月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至2015年7月31日止。我于今年1月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希望于7月底离职,学校后书面回复不同意辞职,之后我在学校工作至今。因为离我第一次提出辞职已经半年,我准备最近再次向学校提出辞职,请问:
1. 学校是否可以再次拒绝?
2. 聘用合同里有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向对方赔偿一年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请问这条是否合法,学校是否可以依据此条要求我赔偿?
3. 请问我再次提出辞职后,学校是否可以以违反合同为由,拒绝为我转移档案,工资人事关系 等?
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lian……(上海)
提问时间:2013-06-04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