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 职工上班后,于11:13分行走于工作地和居住地必经路线,由于人行道被施工场地的围墙占用,因施工方安全事故围墙倒塌致使人员死亡,用人单位迟迟不报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上下班前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我们受害者家属认为,受害者是因工作原因而在工作时间之内行走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必经路线,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要求不知对不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ZD804(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0-09-07 16: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