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打工者的用工纠纷
打工者的用工纠纷 我的一个亲戚甲方在外打工,和一个工厂老板乙方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甲方提供货车一辆并自己充当司机,帮乙方运货。干了一段时间后乙方应结4万元工资给甲方,但此时乙方老板人跑了。现在情况是工厂有固定资产100多万,目前除了我亲戚的工资未付外,还欠工人工资30多万,工厂租政府的房屋租金30多万也未付,另外工厂欠供应商的500多万货款也未付。没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请问我亲戚和工厂是劳动合同关系吗,我亲戚可以拿回自己的4万元工资呢?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呢?谢谢各位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熊小桥(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2-01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