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想分别找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公证两份内容矛盾的协议或说明

想分别找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公证两份内容矛盾的协议或说明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生了我和妹妹。我们的拆迁房,实际的出资人是父母和我各半,但因为以前建房时没有办理准建证,只有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姓名是父亲的名字,咨询了相关部门,如果要领房产证,只能以土地证上的名字作为产权人,这三套拆迁房可以由我父母写一个证明(目的证明房子都是父母造的),然后直接由父亲作为产权人领房产证,也就是说三套房都是父亲的名字。以后这三套房父母是不会出售的,会以遗产的方式进行继承。我现在的问题是,我想写两份证明,一份证明是证明房子系全部由我父母所建造,去镇房管所和村委盖章,用于领房产证;另一份证明去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公证,由我父母证明房子系由父母和我出资各半建造,同时说明领房产证时所出具的全部由父母出资建造的证明是为了便于领房产证,不是真实的情况。请各位律师帮我看一下,第二份证明可以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gxhcq(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9-22 15: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