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私人之间签订房屋交换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私人之间签订房屋交换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我于04年10月购买了弟弟单位的一套住房,但当时此住房单位还没办个人两证,故在有第三方证人的情况下签订了一式三份的协议,注明:出售后的相关事宜及办理房产证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购房款交付清房屋产权自然移交给乙方,由于没有两证公证处不予公证。而弟媳如今有悔之意。当前房屋要拆,单位在办两证,请问:单位还能办理弟弟的两证吗?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6055……(湖北)
提问时间:2013-09-18 17: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