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学校收取巨款 签署就业协议存在欺骗性
学校收取巨款 签署就业协议存在欺骗性 2009年8月8日经人介绍到由江西弋阳工业经济学校借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职教中心设置的专业班报名,由江西弋阳工业经济学校收取学费一万八千块钱同时签下就业协议,声称:2010年8月30日前如不能按照协议上岗则全部退款现在协议期限已过,我们有好多同学并未被安置上岗,当多次于江西学校联系提及要求退款时,校方却一再敷衍······现在我感到很苦恼,不知道怎样才可以要回我们的钱,希望您可以给我一些好的建议,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eM4591(河北)
提问时间:2010-09-06 14:08